标准化知识
 

标准体制与标准的管理体制

来源:本站  作者:佚名  访问量:9829  时间:2013-07-22 14:27:05  【    】

标准体制

     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。
  对需要在全国范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,应当制定国家标准。
  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,可以制定行业标准。
  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、卫生要求,可以制定地方标准。
  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,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。对已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,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。
  另外,对于技术尚在发展中,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,尚不能制定为标准的项目,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、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,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。 
 
管理体制
 
     中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。
  
按照国务院授权,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下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。
  
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
院授权的有关行业协会分工管理本部门、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。
  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、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。
  
市、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主管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规定的各自的职责,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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