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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的出版、复审、废止

来源:本站  作者:佚名  访问量:3105  时间:2013-07-01 14:22:58  【    】
标准的出版、复审、废止

出版: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出版主管部门授权的出版社负责。我国标准的版权不属于标准的编制者和管理者,而属于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,同时标准的出版发行和销售均由政府部门隶属的出版社公开发行,其收入不属于标准的编制者和管理者。

复审:自标准开始实施后5年内,根据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,应及时进行复审,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、修订或予以废止。复审工作由标准化管理机构统一管理,由负责标准制定、修订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负责。复审结果确认为修订的,列入修订计划。

废止:对于经复审后确认无存在必要的标准,予以废止,并由标准化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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